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本公司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十七條規定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經109.01.20 第十屆第22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及經111.08.30 第十一屆第17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修正案。
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規定,本公司董事會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績效評估,董事會績效評估的執行,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
本公司於111年初次委任具獨立性且無業務往來之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對董事會之效能進行評估,分別就董事會組成及專業發展、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運作效能、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以及董事會參與企業社會責任程度等5大項構面,以文件審核、問卷及實地訪談方式評估董事會之運作績效。
本公司藉由專業機構之審視,透過評估委員之指導及交流,使本公司獲得專業而客觀的評估結果及建議,並已於112年1月17日向董事會報告。另111年度及112年度之董事會內部績效評估分別於111年12月及113年1月完成,並分別於112年1月17日及113年1月31日向董事會報告。詳細內容請參閱本網頁下方附檔。
考量公司狀況與需要,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得包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三)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四) 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五) 內部控制
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得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得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112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111 年度董事會績效外部評鑑結果
111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110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109 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董事出席董事會情形
最近年度董事出席董事會情形董事進修
董事最近年度參與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進修情形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董事會及高階管理階層接班計劃
集團深知人才需長期培育,因應集團組織發展與成長動能,對重要幹部,除專業技能外,亦透過工作輪調及外派方式增進經營管理技能及國際化視野。
另重視集團經營理念之實踐,除以內部公告、影片宣導、以透過定期重要幹部會議及營運會議等方式深化其對經營理念之認知,藉此培養接班梯隊重要成員。對高階經理人之培訓及接班計畫,本公司於召開董事會及策略、營運會議時,除董事外亦固定邀請總經理、事業部主管等高階主管列席會議,計畫透過高階主管參與董事會及相關會議培養決策判斷能力,培育未來可能之董事會或高階管理階層接班人選。
獨立董事/內部稽核與會計師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一) 每年至少二次邀請簽證會計師列席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針對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報告核閱或查核結果及內控查核情形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並就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有無重大影響進行充分溝通。
(二) 必要時隨時與會計師召開溝通會議。
獨立董事/內部稽核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本公司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良好。
最近年度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摘要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政策
(一) 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透過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會議,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二) 除前述定期會議外,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得隨時以電話或電子郵件與內部稽核主管就內控運作情形進行討論。
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最近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溝通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