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室之隸屬及任務:
依據本公司組織,稽核室隸屬董事會,目前設置一名稽核主管兼稽核人員,執行本公司相關之內部稽核作業,以確保內控制度落實執行。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資格及訓練:
為加強稽核人員素質及提昇稽核人員專業素養,本公司稽核人員任用資格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證期會規定內部稽核人員應具備之條件,另依據本公司之「分層負責辦法」規定,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均需簽報經董事長核可、內部稽核主管任免需經審計委員會通過後報董事會同意,又人員專業訓練方面,每年均持續進修並參加主管機關指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及各項相關業務專業訓練課程,符合法令規定的時數,以提昇稽核品質及能力。
工作內容:
本公司於每年年底依據各單位自行檢查之風險評估及『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十三條「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包括每月應稽核之項目,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列為每年年度稽核計劃之稽核項目,擬訂稽核計劃,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呈董事會核定通過,即依稽核計劃辦理查核工作。
內部稽核之執行:
本公司稽核室訂有『內部稽核總則』,據以對內部控制制度之各項規定與業務流程進行查核,以判斷現行規定、程序是否已具適當之內部控制,除將稽核發現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呈送相關主管及獨立董事外,並定期追蹤其改善情形,另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定期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各項內部稽核相關作業。
督導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
本公司訂有『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作業程序』,據以督導各單位(含子公司)定期自行評估內部控制制度,由稽核室彙整內部控制自行評估結果,及稽核室查核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後,出具評估報告,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與董事會/獨立董事溝通情形:
- 本公司每月將稽核報告及缺失改善追蹤情形交付獨立董事核閱。
- 獨立董事就報告的內容視情況需要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直接與內部稽核主管聯繫或指示,溝通情形良好。
- 獨立董事均參加董事會。稽核主管亦列席董事會進行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其他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年度溝通情形請詳本公司網頁「投資人專區/公司治理/審計委員會」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