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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成立

本公司依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四,于民国109年6月17日设立「审计委员会」,并依公开发行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办法第三条,订定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以资遵循。

审计委员会成员

本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三人,成员名单请详「董事会成员」或公开资讯观测站。

审计委员会职权
NO.审计委员会审议主要事项
1依证交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2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证交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5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7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8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
9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年度财务报告及半年度财务报告。
11其他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重点
NO.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重点
1审计委员会运作建置。
2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审议。
3定期与签证会计师沟通。
4公司内部控制之有效性。
5公司遵循相关法令及规则。
6公司存在或潜在风险之管控。
委员会运作

审计委员会运作方式系依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办理,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第一届委员任期: 109年06月17日至112年06月16日,112年度截至112年6月16日止,开会3次,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表或请参考公开信息观测站。

职称姓名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实际
出席率%
备注
召集人范伯康330100 
委员陈春贵330100 
委员陈永秦330100 

第2届审计委员会任期自112年6月20日至115年6月19日,112年度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开会3次,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职称
姓名应出席
次数
实际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实际
出席率%
备注
召集人陈春贵330100 
委员邱钦堂330100 
委员刘文宁330100 
审计委员会绩效管理

为落实公司治理并提升本公司董事会功能,建立绩效目标以加强董事会运作效率,本公司爰于111.08.30 第十一届第17次董事会修订「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增订各功能性委员会每年应至少执行一次绩效评估之相关机制。 111年度及112年度之审计委员会内部绩效评估分别于111年12月及113年1月完成,并分别于112年1月17日及113年1月31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本网页下方附档。
112年度审计委员会绩效评估结果
111年度审计委员会绩效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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