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公司之稳健经营与永续发展,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订颁之「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于110年1月27日董事会通过修正本公司之「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办法」以资遵循。该办法明文由本公司之董事会、风控总处、稽核室、总经理及各风险管理单位、各单位及子公司共同参与推动执行相关风险管理措施。
自109年度起,每年定期将运作情形报告至董事会:
112年度运作情形于 112年10月31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详附档:112 年度风险管理运作报告111年度运作情形于 111年11月1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详附档:111 年度风险管理运作报告
110年度运作情形于 110年11月2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详附档:110 年度风险管理运作报告